●改革女性职工生育和哺乳期的工资支付方式,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负担;
●加强对传统性别文化和男权制度的创新,为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创造更好的文化与制度环境;
●注意家务、家教的双亲化和社区化,让女性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以保证持续的人力投资和职业发展;淡化传统的“单位”就业意识,争取自我就业。
户外就业是女性获得经济独立的重要渠道,也是女性争取男女平等的前提和基础。近十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型向大众化转变,女大学生所占比例从
1995
年的
36.7%
提高到
2003
年的
44
%,加上高等院校全面实施“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就业新体制,女大学生择业问题成为学术界和各级妇联共同关注的焦点。
可以说,我国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产生之时,也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始关注和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之日。我们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并取得了相应的成绩。从总体上来看,在过去人口过度增长所形成的庞大就业压力下,女大学毕业生并没有被挤出劳动市场,她们毕业时的一次工作签约率虽比男同学低一些,但其差别不具有统计的显著性,基本上实现了“同民同工”的性别平等。
面临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根据检索,我国研究人员在
1995-2005
年期间大约发表了
50
多篇关于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的学术文章。我们从综述这些研究成果中发现,我国女大学生的就业形势还是相当严峻,女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并没有因时间的推移和政府的重视而消除,相反,女大学生的就业还面临不少的挑战,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女大学生就业空间相对比较狭小,用人单位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对女大学生进行职业上的分流、隔离或封锁,高学历依然无法跨越传统性别文化制造的职业门槛,女大学生还是比较明显地集中在传统的女性职业上,职业领域的拓展并没有和学历提高、职业能力加强成正常的正比例关系。
其次,女大学生找工作的难度要大于条件相当的甚至比自己还差的男同学,招聘单位要不使用双重标准,即提高录用女生的标准,要不从男权的审美角度更多地强调女大学生的自然条件,如身高、身材和美貌等,致使女大学生或者经历要比男同学更多的被拒绝的求职经历,或者被迫去迎合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性别偏好,更多地去展示自己的自然资源,结果给女大学生增加不合理的经济负担、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以及精神和人格的成本,形成比男同学要高得多的求职或就业成本。
再次,女大学生对辛苦求得的工作的满意度低于男同学,存在着较多的不得不就低谋职上岗现象,或者与男同学相比,她们的就业质量要低得多。
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其实包含着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她们是否拥有同等的就业机会,也就是是否“同民同工”;二是在获得就业机会时,她们是否得到与自己能力相符的工资报酬,即是否“同工同酬”。低就业质量意味着女大学生虽然在毕业时基本上可以做到“同民同工”或找到工作,但她们的“同工同酬”却不能得到实现,换句话说,她们可能是就低上岗,包括接受与专业不对口的工作、与能力不一致的低层次工作以及同样岗位却报酬偏低的工作。
因此,在用高等院校男女生一次性就业率比较结果说明是否“同民同工”时,不能就数据论数据,水平一样的男生女生一次性就业率仍然不能排除劳动市场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歧视,即用人单位用不对口、低层次、低收入的工作机会安排女大学生。
对刚刚进入就业市场的女大学生来说,同工不同酬表面上反映用人单位对女大学生人力资源的低价使用,但实际上揭示了用人单位并没有真正地对女大学生实行“同民同工”。
关于女大学生就业面临障碍和歧视的原因,许多学者也做了深入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也符合我国实际的解释有:
1
、传统性别文化的抵制。“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意识把养家糊口的任务压在男性的肩膀上,户外就业挣钱就理所当然地成了男性的单性别社会活动,把有限的就业机会或者工资收入更丰厚的工作岗位留给男性自然是一种天经地义的社会安排。
另外,从经济贡献决定家庭和婚姻地位的关系来看,让女性更多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增加她们的经济收入,也是与“男尊女卑”的男权思想相悖的。
2
、统计性的性别歧视。统计性歧视是“男强女弱”性别偏见的一种翻版,它把大量统计观察的性别差异简单地推延到每一个个体的女大学生身上,不管作为个体的女大学生多么优秀,她就是不如男性。
统计性歧视理论反映了用人单位对雇用女性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的夸大反应,忽视了女性特别是知识女性在工作中的诸多优势。统计性歧视及其所反映的传统性别定位也消解了女性的主体意识和自强意识,还使一些女性在“我不能”的阴影下或自卑中放弃了走向社会、参与劳动和充分发挥自我潜能的努力,志愿退居私人领域去扮演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
3
、较高劳动成本的约束。根据一些企业的计算,雇用女性劳动力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
第一,从劳动时间的连续性来看,女性有一个男性所没有的断裂带,即生育哺乳期,而这一阶段的工资、福利需要企业负担;
第二,从退休金的负担分析,女性比男性要早退休
5~10
年,而且由于期望寿命的性别差异,女性雇员一般要比男性领取更长更多的退休金;
第三,从业务培训费的利用率来观察,由于女性工作时间比男性短,因而,女工的年均培训费要高出男性,其利用率相应的也比较低。
4
、不切实际的就业偏好。女大学生自身较高的就业期望值或就业偏好是造成自身就业难的主观原因。多所高校的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女生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充满一种“浪漫”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多数女生把“国家机关”、“外资企业”作为自己理想的工作单位,把“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市作为理想的就业地区;有的女生还希望未来的工作单位有“出国”和“培训”等机会。
综上所述,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本人近期举行的问卷调查结果进一步证实,源于女性生理特征的高劳动成本是用人单位歧视女大学毕业生的主要原因,对女大学生的统计性成见以及“重男轻女”的传统性别观念是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第二位原因。
歧视的后果与必要的对策
女大学毕业生因为劳动市场的性别歧视不能及时就业或者就低上岗的社会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首先,它会造成专业人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第二,它会产生消极的社会示范效应,打击父母对女孩子教育投入的积极性。第三,女大学生经济不能自立还影响她们的社会政治参与和降低婚姻家庭地位。最后,按专业能力就业的障碍还会促使部分女大学生把注意力转移到对自己自然资源的非正常利用,走上一条缺乏自爱又危及社会的生存之路。因此,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歧视最终会转变为社会成本,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真正落实“同民同工”,以保证女大学生这一人力资本含量比较高的劳动资源的充分利用,我们建议在继续加强做好高校就业指导服务和调整女大学生非理性就业偏好的同时,认真做好以下几个工作:
1
、改革女性职工生育和哺乳期的工资支付方式,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负担。在这方面,一些学者已提出了几个对策,例如由社会统筹管理女职工的生育和哺乳误工期的补偿、立法增设“男人产休假”以提高男性劳动成本以及减低女性生养孩子期间的工资来降低女性就业成本等。我们认为,增设“男人产休假”倒不必,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让用人单位降低生产与经营的劳动成本比提高有意义,减少女性生养孩子期间的工资也不可行,因为生育期间需要更多的财政资源来支付明显增加的费用。
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对女职工生育和哺乳的误工进行社会化补偿,理由很简单,女性的生育既是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的微观选择,又是实现整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社会行为,我们不能把与生育有关的所有负担和损失都由企业来承担,这应该是社会的公共责任与义务。
我们建议,企业单位照常支付女职工在计划生育和哺乳期间的工资,而后从上缴给国家的经营税收中扣除;对女性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育时段的工资可由财政专项拨支。
2
、加强对传统性别文化和男权制度的创新,为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创造更好的文化与制度环境。在目前我国文化逐步多元化和对传统性别文化有所回归的情势下,我们更要唱好平等性别文化的主旋律,继续强化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
在制度方面,建议以“男女平等”国策作为唯一标准,对各种公共立法条文、各级政府政策规定进行盘点,彻底清除违反国策或与国策不符的内容;
另外,在各级政府的劳动管理部门设立“性别平等”监管办公室,监督和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就业过程中的性别平等关系,特别是在初具规模的劳动市场里和定期的人才交流会上分设必要的监控窗口,及时处理各种性别歧视的投诉,保护女性的劳动权益和帮助她们获得合理的就业待遇。
3
、注意家务、家教的双亲化和社区化,让女性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以保证持续的人力投资和职业发展。从近期全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查的结果来看,我国家务性别分工的模式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已婚女性依然是家务和家教的主要承担者。
每天长时间繁杂的家务家教耗费了女性许多精力和时间,不仅影响她们上班后的劳动效率,还妨碍业余的自我学习和提高。特别是孩子照顾的单亲化(即母亲化),严重地束缚了已婚生女性的职业发展自由,即使少而又少的出差安排和出外培训学习机会都不得不忍痛割舍。
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呼唤男人回家,鼓励已婚生男性更多地分摊家务事和对孩子的家教责任;除此之外,社区也要通过务实的公共安排,如建立具有多元化服务功能的托儿中心,在学校放学至单位下班这一间隔时段、在单位需要加班的时候和在外出公办与培训学习期间,能够为职业女性提供优质和放心的“托儿”服务,以解除女性职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4
、淡化传统的“单位”就业意识,争取自我就业。女大学生既要注意借助《劳动法》的法律手段,在劳动市场上保护和争取自己合法的劳动权利,同时又要树立自主创业的择业观,化消极被动地等待用人单位的招聘为积极主动地自我创造就业机会。
在改革开放潮中涌现出来的许多优秀女性创业者的成功经验表明,自己创业不仅可以增强女性的自主意识,而且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出色表现,改变着人们对整个女性群体的社会成见,鼓舞着其他姐妹也加入自主创业的队伍。
如果说,文化程度不是很好的女性都有勇气和能够为自己创造一个就业“单位”,那么,拥有当代大学教育背景的女大学生,就更应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青春热情去创办属于自己的事业,在自主就业方面起到示范和先导的作用。所在学校、各级政府和整个社会都应该对女大学生的自主创业给予鼓励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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